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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新闻

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当(建设施工单位应当每季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

1、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入新岗位或者新施工现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建筑企业要对新职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2、选项A错误,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选项B错误,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所以还应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A错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合格,根本不能上岗,B也错误。

5、《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学时

不少于20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的规定,是为了确保从业人员能够持续更新知识、提升技能,以适应快速变化的工作环境,在现代社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速度非常快,仅仅依靠初次培训所获得的知识和技能,很难满足长期工作的需要,定期参加再培训成为了必要的选择。

学时。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这是为了确保能够及时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每年再培训时间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再培训计划:再培训计划是指由于新技术的引进和工种变换,对员工重新就业和适应新的32作岗位的职业培训。

施工单位在采用什么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_百度...

1、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否则不得上岗,新职工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

2、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在采用()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当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从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指出,企业调整职工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2)

第二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二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成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每年主要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等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法律分析:2014年7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质〔2014〕111号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项目考评、企业考评、奖励和惩戒、附则5章3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该办法包括项目考评(建筑施工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负总责。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专业承包单位等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企业考评、奖励和惩戒等内容。

工程总承包活动,应当遵循合法高效 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合理分担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2014年7月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一共五章38条款。

下面是中达咨询带来的关于辽宁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以供参考。在辽宁省注册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外省入辽施工企业在辽承接的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适用本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总则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2、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3、A正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应当依照本规定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6、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是3年,到期需要前3个月到当地发证部门提出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发布时间: 202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