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
1、【答案】:A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2、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3、【答案】:D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工程项目出现险情或发现重大隐患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带班检查,督促工程项目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由住建部制定,于2011年7月22日发布并实施。
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必须实施定期带班检查制度,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管理。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当进行大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时,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亲自检查施工现场25%的工作日。
年7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主管质量安全和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本题中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具有特指含义,较一般的企业负责人含义更广。故A、B、D选项正确。
【答案】:C 2022教材P211/2021版教材P210/2020版教材P209页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规定,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是指项目负责人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生产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七条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对于有分公司(非独立法人)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企业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关键是要有机构、有人管。古人说,为政之道,要在得人。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建设不是企业的累赘,而是更好发展经济的保障。
2、现对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加强专职安全员管理做如下规定:第1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公司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担任,委员由各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随着公司人员变动和生产任务的改变而虽时进行调整。
3、根据企业生产实际情况设定,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要有规章制度体系,在体系里面就应该有这个设立的制度。
4、您好,亲亲,有规定呢。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定期带班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几天_百度知...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必须每月进行带班检查,且检查时间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25%。这种制度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尤其是在进行大规模危险施工时,企业负责人亲自到场监督至关重要。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他们每个月需要亲自检查的时间不得少于其工作日的25%。当企业集团负责人不能亲临现场时,可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代为检查。项目负责人则需保证每月至少80%的带班时间,离开施工现场时需请假并指定代理人负责日常事务。
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七条 工程项目进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应到施工现场进行带班检查。
【答案】:A 本题考核的是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带班检查时,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
【答案】:B 2021版教材P209/2020版教材P207页 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要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
【答案】:A、B 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企业和和工程项目存档备查,故选项C错误;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25%,故选项D错误;对于有分公司的企业集团,集团负责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的,可书面委托工程所在地的分公司负责人带班检查,故选项E错误。
建筑施工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文件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作为建设部的规范性文件其内容主要是对建设施工企业在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包括企业总部和施工现场)作了强化性规定。该文件是为落实建筑安全管理的组织措施而制定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一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发布时间: 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