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是法人吗(建筑施工企业法人承担责任)
没有a类证书的人可以做建筑公司的法人代表吗
综述:不行。建筑公司是我国建筑工程的主要承包的公司,对我国的建筑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对这类公司的法人有着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公司法人必须持有建筑的A证,需要建筑本科及以上2年,相近专业3年才可以进行考取,来办理相关公司的法人代表程序。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法律分析:一般的企业法人是不用必须有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有安全生产考核A类证书。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取得A证才能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必须取得B证才能担任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取得C证才能担任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建筑公司是我国建筑工程的主要承包的公司,对我国的建筑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对这类公司的法人有着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公司法人必须持有建筑的A证。
法人代表必须是持证的吗
建筑公司是我国建筑工程的主要承包的公司,对我国的建筑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我国对这类公司的法人有着严格的要求,相关的公司法人必须持有建筑的A证,需要建筑本科及以上2年,相近专业3年才可以进行考取,来办理相关公司的法人代表程序。
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筑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取得A证才能担任企业法人代表。建造师必须取得B证才能担任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必须取得C证才能担任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法人是不要什么A证的。只要你的资金到位,没有什么不良记录就可以当,而且就算要A证也很容易考的。
当然不可以。这么重要的事,肯定是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当面办理,不可以由他人代办。否则那是有程序漏洞的哦。
企业因违法经营或未按照规定参加年检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后,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在未注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未吊销《企业法人资格证书》之前,证明该企业的法人资格仍然存续,便于企业办理清算等后续事宜。《企业法人资格证书》被注销或被吊销后,证明该企业法人的真正终结。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在国际上不是企业法人的代表人,但国内却可以成为法人...
1、在国内,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上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人。 但在国际上,项目经理是企业任命的一个项目的项目管理班子负责人(领导人),但它并不一定是(多数不是)一个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所以项目经理是不是代表人关键是看在什么环境下。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
2、法人:是一个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而不是指具体某个人。法定代表人:是法律规定的,是一个组织的代表人,是具体某个人。项目经理,是一个岗位,是一个项目部的行政一把手,从项目成立开始生效,项目完工后自动消失的一个岗位。项目经理在项目上代表了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权力和责任。
3、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即法人)的委托对该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正确的。后半句是不对的,他不是法定代表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是该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
建设单位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
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但发包方不止有建设单位。法律规定,发包人不只是包括建设单位,他还可以是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但一般见到的是发包人就是建设单位。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分析:建设单位可以是发包方。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发包人有时称发包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
发包人。建设单位是指发包人,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
什么是建设工程项目法人
1、法律分析:项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并以建设项目为目的,从事项目管理的最高权力集团或组织。一般情况下,项目法人是由项目投资方派代表组成的董事会,由董事会指定项目负责人或领导班子,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具体管理。
2、项目法人名称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并以建设项目为目的,从事项目管理的最高权力集团或组织的名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项目的建设是由国家投资,按指令性计划下达建设任务,项目运行和亏损全部由国家承担。
3、项目法人是指以项目建设为目的,从事项目建设管理活动的法人,即责任主体,要搞清项目法人的概念,必须先要明确“法人”的法律内涵。
4、项目法人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的从事项目开发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所开发的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5、项目法人单位是指由项目投资者代表组成的对项目全面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的项目法人机构,它是一个拥有独立法人财产的经济组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应及时组建项目法人筹备组,项目法人筹备组应主要由项目的投资方派代表组成。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须同时提出项目法人的组建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6-12